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浙江省取消九项行政许可事项
2013年12月21日 08:11:28
浙江日报讯 12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取消9项行政许可事项。
据介绍,此次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旨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记者看到,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由《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设定的单独选矿许可。目前,全省每年选矿登记数量约为10件左右,且大部分为原许可的延续。对从事单独选矿的企业,发改、环保等部门都要进行严格审批,单独选矿许可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
此外,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还包括,《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设定的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试生产许可,《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设定的举办人才交流会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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