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拟取消或调整9项行政许可事项
2013年12月18日 19:37:35
浙江在线杭州12月18日讯 (记者 李利) “取消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取消单独选矿许可”、“取消小型锅炉房设计方案核准”、“取消增殖放流许可”……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省法制办主任孙志丹向大会作了关于部分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说明。
据了解,在拟修改的《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中,共有9项行政许可事项建议被取消或调整管理方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内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荣表示,省政府根据我省实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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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作者:
记者 李利
编辑:
陆海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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