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昨日,《螃蟹患上蝤蛑的病一斤螃蟹四两绳》的报道引发热议。鹿城工商部门昨对温州水产品批发市场——温州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上这种过度捆绑的江蟹进行了叫停,同时发布了“理性购买螃蟹,明明白白消费”2014年第三号消费警示。依据相关规定,从今天起,上述农贸市场内经营者若不听劝告仍继续售卖“橡皮条”江蟹,将被工商部门重罚。
近日,鹿城区工商局、区消保委组织人员对辖区各农贸市场销售江蟹的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同一种江蟹,用橡皮条捆绑的价格比用细橡皮筋捆绑的要低,但实际价格却反而要高。而有些消费者不明就里,往往喜欢购买售价低的过度捆绑橡皮条的江蟹。
同时,鹿城工商局水心工商所对温州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橡皮条”江蟹,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相关规定,这种产品过度包装,经营者销售掺杂的江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工商部门对菜篮子农贸市场20多位水产经营大户的行政约谈中,执法人员了解到,“橡皮条”江蟹在全国盛行。谈话中,一些经营者说,部分外地供应商还在橡皮条中加了铁粉来增加重量。
工商部门派发的《告菜篮子锦绣农贸市场螃蟹、蝤蛑经营者通知书》中规定,经营者进货时不要购进过度捆绑皮筋、尼龙绳等的江蟹、蝤蛑进行销售。如已发现有过度捆绑情况,立即拆除橡皮条或者更换小皮筋捆绑后再行销售,或者采取捆绑橡皮条、尼龙绳和去掉橡皮条、尼龙绳双价格明示销售。
依据《通知书》规定,在该市场中,工商部门将对经督促指导或承诺后仍然销售过度捆绑橡皮条、尼龙绳的江蟹,予以查处。根据消法第五十条,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鹿城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锦绣农贸市场是温州水产品的批发市场,从这个市场入手,鹿城工商部门接下来将在市区开展“橡皮条”江蟹的专项整治。
>>>消费警示
理性购买螃蟹
明明白白消费
昨天,鹿城区工商局、鹿城区消保委联合发布2014年第三号消费警示——理性购买螃蟹,明明白白消费。
一、消费者如发现有销售过度捆绑橡皮筋螃蟹的情况,可要求经营者拆除过度捆绑橡皮筋或更换为细小橡皮筋再进行计量;或者要求经营者明示过度捆绑的橡皮筋重量,进行双价标示销售。
二、消费者要拒绝购买过度捆绑橡皮筋的螃蟹,做到理性购物、明白消费。
三、如消费者在购买过度捆绑的螃蟹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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