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余姚市调研“三改一拆”时,听到一则耐人寻味的故事——余姚市运用“三置换”的办法(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村级集体发展留用地置换物业经济产权),只花了17亿多元,却让三凤桥村387户农户的拆迁进度提前了1年,顺利完成整村改造20.5万平方米,建起了21.08万平方米的安置房,还撬动了20亿元的万达广场项目投资。据测算,仅过渡费及其利息支出就节约了3000多万元,土地提前产生效益又省下了银行贷款利息3000多万元。
这般“余姚速度”的秘密,用余姚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的一句话说,就是“要在城中村问题还没暴露的时候,就把它拆完、改完”。
众所周知,城中村、城郊村改造牵扯复杂的利益格局,既涉及村集体和个人房屋(含违法建筑)出租的利益链条,又涉及被征地农民经常性收入和“社保安全网”等后顾之忧。“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稍稍拆得不够公平、文明,或是建得不够及时、优质,这项工作就成为“烫手的山芋”。
并非谁都敢迎难而上。“拖得了一时是一时,少得罪一人是一人。”一些基层干部把城中村改造问题当成击鼓传花,传到谁那里——来了个上级督办、媒体曝光,不得不改了,才硬着头皮上阵。省内一些干部、群众曾向笔者反映,有的城中村,只要房屋不烂到刮风漏雨、蚊蝇纷飞,只要街巷不脏到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等,就难以纳入政府改造的范围。
这种“鸵鸟心态”,不仅违背了“应改尽改,应拆尽拆”的政策,而且时间越往后,工作就越被动——一旦违法搭建的厂房已经投入了几十万元的建造成本,一旦依赖于廉价房租的外来务工人员达到数以千计,一旦祖辈的恋土情结和孙辈的婚房需求矛盾,将给“三改一拆”工作埋下巨大隐患。
因此,“三改一拆”工作的推进,必须打消“走一步、看一步”的念头,对违法建筑可能蔓延的趋势必须及早遏制,对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可能固化的格局必须及早打破。一方面,把拆改区域违法建筑止于萌芽状态,有利于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降低拆改成本;另一方面,把拆改对象安置早作安排,有利于最大限度缓解干群矛盾,提高拆改效率。
总之,拆改越早,阻碍越少,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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