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今年3至5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对科技进步执法检查工作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方式方法进行了全面部署。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为什么要开展科技进步执法检查?
答: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在全省开展科技进步执法检查工作,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创新驱动发展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需要。
尽管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从历史纵向比较来看,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一些重要指标也居全国比较靠前的位置,科技进步对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相比,我省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当前,我省经济社会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已成为综合国力和区域经济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我省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增长方式,科学发展要继续保持走在全国前列,必须进一步强化科技进步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近两年来,省委关于科技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明确提出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是履行依法监督职责的需要。开展执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是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法律深入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除了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常见的监督方式外,每年还会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的监督,本次科技进步执法检查,也是人大及常委会依法主动开展监督的生动实践。
三是积极营造创新强省良好氛围的需要。从一定意义上说,执法检查也是一种有效的普法宣传方式和营造创新氛围的有效措施。检查组通过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分赴各地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可以发现各市县依法推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经验与举措,各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效做法,发现一批基层创业创新典型,这个过程就是宣传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促使创新驱动战略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在全社会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浓厚氛围的过程。
四是切实推进我省科技进步和创新强省建设的需要。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是要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和分析我省科技创新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提出科学的对策。如省科技进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和科学技术经费使用、完成情况,接受监督。”实际执行情况如何,科技投入有没有按照法定要求去落实,创新环境营造的政策有没有落到实处,科技投入与产出的绩效是否理想等,都要一一检查。要通过听取报告、实地检查等方式,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跟踪检查,有力推进我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问: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什么?
答: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是“十二五”以来我省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省科技进步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专利保护条例、高新技术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重点是全省科技的投入与绩效情况,以及创新环境的营造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包括创新主体确立、科技成果转化及政策扶持等。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等。三是创新载体建设情况,包括各类创新基地、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建设与运行状况等。四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与引进、激励制度及考评机制等。五是科技投入情况,包括省市县三级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及绩效评估等。六是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及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等。
举例来说,省科技进步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元化科学技术投入体系。到2015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应当达到百分之二点五。”在开展执法检查时,我们就要关注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投入比例有没有达到法定比例?全社会研发经费(R&D)投入进度有没有完成?
同时,我们将重点关注科技投入的产出情况。检查组将认真检查各地科技投入的绩效问题。为此,我们还专门邀请了专家小组对此进行专题研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对成绩和不足方面都要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积极建议和对策。
问: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和进度是如何安排的?
答:在检查方式上要考虑到执法工作的实际,考虑到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首先,由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进行自查,然后,检查组在自查和省级部门汇报的基础上,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既突出检查的特色,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研究专家的特长,组织专家对科技投入和产出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又注重灵活多样,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在自查和抽查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并将审议意见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10月份,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跟踪检查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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