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刑罚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等执行问题,提高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浙江检察机关于今年3月20日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4月4日,浙江省检察院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部署。
此次专项活动的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三类罪犯”)。
检察机关将对上述三类人员刑罚执行变更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逐人登记建档;对减刑、假释案件的计分考核、立功奖励、调监等原始资料认真审查;对保外就医的上述人员要逐人见面、重新体检。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表示,这次专项检察活动要以发现问题、纠正违法问题和查处“职务犯罪”为重点,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该撤销裁定、决定的建议予以撤销,该收监执行的建议收监执行。发现执法司法人员有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为扎实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浙江省检察院专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网址,受理社会各界提供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相关线索,接受人民群众对专项活动的监督。
电话举报:拨打全省统一的检察举报电话12309;
网络举报:点击浙江检察网(网址为:www.zjjcy.gov.cn)首页“网上举报”专栏进行;
信件举报:直接将举报信邮寄至杭州市文三路379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阮家骅 许渊 记者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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