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在杭州临安经营野味店的蒋某,店里的狗肉很出名,很多顾客慕名而来,但就在前些天,蒋某被抓了。调查结果让人吃惊,食客在蒋某店里花高价消费的“土狗肉”,基本是同伙以偷偷毒杀方式弄过来的死狗。
去年10月的一天,临安锦城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三名男子驾驶的一辆长安面包车形迹可疑。三名男子下车后,从车内往某小区内陆续拖出8条死狗,将狗扔在屋内。另一男子则与该三名男子交谈,神色慌张。
民警盘问时,四人无法说清这些死狗的来源。民警从面包车副驾驶室座位下,发现弩1支、帆布袋1只。在副驾驶室前方工具盒内,发现针剂管2根。
从车上下来的三名男子,分别为刚某、姚某和王某,都是河南老乡。30岁出头的刚某,在老家听不少狗老板说,卖狗肉很赚钱,但狗肉很不好进。刚某把这一消息告诉姚某和王某。3人决定靠卖狗找点零用钱。
2013年9月底,3人来到杭州五常大道附近,一早6点多,发现附近一条狗在觅食,就将准备好的“三步倒”涂在鸡腿骨头上,悄悄丢到狗面前。不到5分钟,土狗就口吐白沫,毒发身亡。3人用面包车将毒狗拖到准备好的蛇皮袋里,联系买家出售。
警方查明,3人通过上述直接投毒或用带有毒弩射狗的方式,在杭州萧山区、富阳市、临安市等地毒害土狗20余条。经鉴定,23只涉案土狗价值4896元。
与刚某等三人交谈的,正是野味店老板蒋某,在明知土狗系毒物毒死的情况下,一开始就多次以5元一斤的低价收购后,再出售给顾客。蒋某还主动提供给刚某等人毒害土狗的毒药10颗。
临安市检察院审查后,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刚某等四人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表示,如果嫌疑人将毒杀的狗肉自己食用,那就是盗窃罪;如果把这些狗肉卖到市场,那就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按刑法规定,这个罪名一旦成立,刚某等人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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