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 ( 钱江晚报记者 傅颖杰 ) 记者从金华市农业局了解到,一份“关于印发金华市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日前刚刚下发。通知提到,凡是金华市范围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主体,都可申报“金华市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
这意味着,一旦被评上放心基地,农业生产主体不仅能够在某些项目上,争取到有关部门优先安排财政支农资金,还可享受其他优惠,比如金华市本级的“以奖代补”政策等。
而对老百姓来说,今后买蔬菜水果,不用再费神,只要认准“金华市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这个牌子,准没错儿。
基地1000米之内
要求无垃圾场等污染源
听上去,申报放心基地好处多多,但要求也不少。来看看严格的申请条件和评分标准。
通知上明确写道,评定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农产品“三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其中一项认证的;
(二)近三年以来生产主体没有因使用违禁投入品等原因被查处的;
(三)近三年以来,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合格率均为100%。
符合条件的业主,在每年8月底前,可向所在县(市、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等待审核。其中有一块是现场考核,届时金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记者看到,总分100分的考评项目中,有一块是生产环境,占了13分,考评内容要求产地生态条件良好,1千米内无“三废”污染的工矿企业、垃圾场及其它污染源,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为“否决项”。也就是说,这一点通不过,其他项目分数再高,也不能参与评选。类似的否决项还有2处,如“配合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农产品进行抽检”等。
最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确认为现场考核合格。
质量安全问题被曝光过的
三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记者了解到,金华市放心农产品基地有效期为三年。
在这个期间,金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地组织监督检查,如果复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直接取消“金华市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称号,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一)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三)违禁使用投入品被查处或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
(四)不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抽检的;
(五)发生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其他不符合创建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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