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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作出首个“拒执罪”判决 判处“老赖”施某罚金二万元
2014年09月30日 13:56:24 来源: 丽水网 张博 祁崇捷

   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作出首个“拒执罪”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老赖”施某罚金二万元。

  施某与吴某等三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判决施某赔偿吴某等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施某一直未予履行。从2009年初立案执行起,除执行人员从施某的交强险保险赔偿金中扣划10000元外,剩余部分施某分文未再履行。执行承办人员多次前往施某所在地寻找其下落,多次发传票,但施某搬离原居住地恶意躲避,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其在保险公司可领取的保险金。

  考虑到该案涉民生特殊性和被执行人的行为,市人民法院将施某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依法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经查证,施某有恶意逃避债务嫌疑,不以实名在金融机构存款、进行财产权属登记和开展商业活动,遂对施某发布网上通缉令。迫于压力和威慑,施某主动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经法院审理,施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其在案发后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得到申请执行人谅解,依法从轻判决。至此,通过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拒执罪”的威慑作用,这起执行了五年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悉,为加大对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市人民法院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和刑事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活动。施某只是打击拒执罪行动中的一例,不少“老赖”以“赖”试法已被盯上,除上述一人获刑外,另外尚有一人亦因“赖”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标签: 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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