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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一企业多次搬家躲债 “失踪”老板因欠薪被拘留
2014年10月01日 13:42:02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翁振贤

  浙江在线杭州10月1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翁振贤) 如果不是那天晚上偷偷返回厂里搬设备,金华永康的王老板也不会在拘留所里度过这个国庆节。为躲债,他的工厂三个月内换了三个厂址;因欠薪,企业停工后他开始玩“失踪”,最终被司法拘留。

  国庆前夕,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企业主逃匿,永康劳动部门与缙云、武义劳动部门配合,帮助21名员工讨回15.7万元工资。

  欠薪企业多次搬家三地劳动部门联合帮工人追薪

  前两天,在丽水缙云县工业园区劳动监察中队调解室内,来自河南省商水县的罗小伟手捧13135元工资,向永康劳动监察大队应光辉大队长连声道谢。小罗说,如果不是劳动部门介入,他不可能在国庆节前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安心回家。

  据小罗说,他之前工作过的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铜门、铝合金门的企业。今年6月,因经营不善,老板把工厂搬到相邻的武义某工业区;一个月后,又将工厂搬至丽水缙云。直到8月底,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停工,老板王某也彻底失去联系,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

  无巧不成书,9月初的一天晚上,王某偷偷开车回到厂里,准备变卖剩下的设备和材料,恰好被留守的工人发现,随后王某被司法拘留。在劳动部门的劝说下,王某同意授权其亲属代为处置企业财物用于优先发放职工工资。

  为了尽快处置财物,发放职工工资。永康市劳动监察大队邀请本地企业购买设备,同时联合武义、缙云劳动部门调查核实被欠薪的人数及金额。最终,拍卖所得款共计157690元,全部用于工资发放。

  劳动部门建议网友到正规企业工作遭遇欠薪理性维权

  从2012年开始,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而且数额在5000到两万以上的;或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到十万元以上的,就可以追究有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可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

  浙江在线记者从当地劳动部门了解到,王某进了拘留所后,最终同意通过拍卖企业财务为员工结清工资。目前,员工们15.7万元的工资已经结清,但他仍因欠薪、经济纠纷等多个问题继续被关在拘留所。

  每年国庆、春节前夕,都是欠薪案件高发期。劳动部门提醒网友,外出打工首先应注意用人单位是否正规,并签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轻信用人单位口头约定。遇到薪酬纠纷后,尽早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或直接拨打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呼叫电话96309,保留好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理性维权。

标签: 老赖|欠薪 责任编辑: 陈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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