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徐建国 梁津铭)垃圾围城,对于现代都市来说,早已不是耸人听闻的未来。
如何破解?垃圾分类和减量是公认不错的办法之一,但如何执行落实,一直是道难题。
面对这道问答题,杭州给出的答案是制定地方性法规。昨天,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根据草案,今后家里的垃圾随意投放的话,可能就要受到处罚了。
垃圾分类做不好
今后要被处罚了
这一组数据,可能很多人都已经看过,但再看一遍,眉头仍然紧锁:2013年,杭州市垃圾处理总量达308.7万吨,较上年增长9.9%,日均量约8500吨,高峰期达9700吨。而今年3月份以来,市区日均垃圾量已达9100吨左右,天子岭填埋场日均填埋生活垃圾4500余吨,远超2671吨/天的设计处理能力。
杭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焚烧处理能力没有提高,导致填埋处理垃圾持续高位运行,加大了填埋场安全运行压力。“在垃圾终端处理不可能短期得到改善的现实情况下,有必要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
事实上,2012年,杭州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但从实际管理来看,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呈上升趋势。
那么这次的地方立法究竟有何亮点?
第一点,是厘清细节——
据介绍,生活垃圾分可回收物(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如废弃的家具和家电等)。草案中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比如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还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要求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不分拣的,责任人可拒绝其投放,并报告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处理。
规矩立完了,违反了怎么办?
以后可要动真格的了——比如,可回收物不按规定投放,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个人将被处50元罚款,单位的将被处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若将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投放、运输或处置的,则可能遭到个人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单位5000元到5万元的罚款;未按规定投放、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处2000元到2万元的罚款。
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
还可能跟个人诚信挂钩
有惩罚,也会有奖励。根据草案规定,杭州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名登记制度,对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规范有效的居民,予以累积计分。所有积分可以兑换相关奖励。
同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制度。有一种说法是要跟市民卡挂钩,但具体工作还需“进一步论证”。
另外,杭州将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改善专项资金制度。也就是说,生活垃圾处理输出的区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输入区支付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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