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52辆校车撂荒事件续:涉案校长伪造公文获缓刑
2015年01月13日 17:16:07
来源:
浙江在线
【摘要】
去年8月,浙江温岭52辆校车撂荒一事成为社会热点。几天前,浙江温岭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商会会员汤某涉嫌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文件、公章一案,首度披露了一些案件细节。
(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1月13日讯 (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李洁 编辑/施菲菲) 去年8月,浙江温岭52辆校车撂荒一事经本网报道后持续发酵,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几天前,浙江温岭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商会会员汤某涉嫌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文件、公章一案,首度披露了一些案件细节。
今天,温岭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涉案的汤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汤某,85年生,安徽六安人,毕业于师范院校,出事前系一家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的一天,汤某联系了办假证人员,伪造了一份温岭市教育局《关于成立温岭市惠民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文件,并在文件上加盖了伪造的温岭市教育局公章,并将伪造的文件提供给他人便于采购校车及办理工商登记。
去年1月,汤某又为了方便在松门筹办学校,就在一份《办学申请报告》的结尾伪造了教育局领导的签字,然后联系了办假证人员,伪造了一枚温岭市教育局的印章加盖在办学申请报告上,并以该报告作为租用办学用房的依据。
1月6日,温岭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汤某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汤某与人合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鉴于汤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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