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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浙江养老服务人员紧缺 营利性养老机构仅占总数1%
2015年02月28日 10:45:03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摘要】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做客浙江在线演播室,为广大网友共同解读《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苏长聪指出,相对于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的势头,我省养老服务产业总量小,发展慢,如全省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到30个,仅占机构总数的1%。   
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

  浙江在线杭州2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胡芸)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省民政厅副厅长、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作客浙江在线演播室,为广大网友共同解读《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苏长聪在访谈中指出,目前,我省养老服务的面临着结构调整的巨大挑战。首先是居家和机构发展不协调,居家养老服务特别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相对薄弱,与老年人需求有较大差距。再者是养老机构内部发展不协调,不仅护理型床位短缺,服务质量较好的国办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机构、乡镇敬老院入住率普遍较低;高档次养老机构欠缺。第三是事业和产业发展不协调。相对于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的势头,我省养老服务产业总量小,发展慢,如全省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到30个,仅占机构总数的1%。

  苏长聪还说,我省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人员也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硬件设施尤其是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总体简陋、档次不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康复技术人才欠缺。

  今年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即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国内首部由省人代会通过的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对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解读《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在线访谈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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