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4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胡芸)4月7日,瑞安市民吴永安一家五口人来到了市红十字会,一起见证吴永安的妻子陈锦红和小儿子吴雷签署遗体捐献登记表的时刻。
早在2012年,吴永安与大女儿吴云、大儿子吴萍相继签署了器官捐献协议,志愿在身后捐献全部器官。这一次,吴雷除了捐献遗体外,还提出要在身后捐献自己所有有用的器官。至此,这一家人都成了红十字会特殊的志愿者。
“留遗产给儿女,不如留遗体给社会更有意义”
吴永安今年67岁,退休前经营着自己的企业。他平日里爱好学习外语、骑独轮车、吹奏萨克斯,常常利用自己的文艺特长活跃在公益演出活动中,甚至出钱出力下乡村送文艺。
在吴永安经商的几十年里,他曾经到过40多个国家,对国外在慈善事业特别是对器官(遗体)捐献事业的积极支持影响深刻。他告诉记者,在国外注册驾照考试时,都会征询是否愿意在意外事故后捐献自己的器官,体现了很高的社会文明程度。相比之下,在中国器官捐献还不为很多人所认识,甚至存在着很多误解。
“留遗产给儿女,还不如留遗体给社会更有意义。”经过反复的深思熟虑,吴永安选择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最初,妻子陈锦红对吴永安的行为很不解,毕竟传统思想的影响让他们这一代人对生死的话题依然很难释怀。但是在丈夫的耳濡目染下,她也渐渐对器官捐献有了新的认识:“人死了之后身体就没用了,反正化成灰,还不如捐献了,对科学有个贡献。”
“要让更多人加入到志愿捐献的队伍中来”
在全家成为志愿者的这一天,吴永安主动提出要在红十字会拍一张全家福,他们摆了跟24年前的全家福同样的站姿。
在签署协议后,陈锦红和吴云还向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要了一叠空白的器官(遗体)捐献登记表和相关宣传资料,希望向更多的人宣传器官(遗体)捐献。
“全社会对这一事务的理解需要一个过程,但一定会赢得越来越多的理解。”作为瑞安市政协委员吴云说,今后将更加关注普及和宣传器官(遗体)捐献,让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志愿捐献的队伍中来。
记者从瑞安市红十字会了解到,在了解到吴永安的事迹之后,当地市民反响热烈。市红十字会不断接到器官(遗体)捐献咨询的电话,并接连有市民表示愿意捐献器官(遗体)。自2010年瑞安市开展器官捐献试点以来,截止目前,共有遗体捐献登记11人,成功捐献1例,器官捐献登记56人,成功捐献6例。
浙江省是全国首批11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市)之一。2014年,浙江全省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29例,年度捐献首次突破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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