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女子招揽49名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7人做了人流
2015年04月15日 08:40:29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杭州4月14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苍轩 首席编辑/赵洁)38岁的温州女子顾某,因招揽49名孕妇抽取静脉血寄送香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这49名孕妇中,有7人因为知道胎儿性别后,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相关阅读:胎儿非法性别鉴定黑手伸向浙江 地下产业链揭示社会顽疾
38岁的温州女子顾某,是温州市鹿城区人。2012年至2014年4月份期间,顾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先后与施某、“cici小许”(均另案处理)合作,以抽取孕妇的静脉血,然后过境至香港进行血液DNA检测的方式,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他们向每名孕妇收取人民币6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鉴别费用。期间,顾某通过手机跟孕妇进行电话联系,通过穆某、江某、马某(三名医务人员,均另案处理)等人为孕妇蔡某、徐某等49人抽取静脉血,再将孕妇的静脉血由客车托运至深圳给“cici小许”,然后过境至香港进行血液DNA检测以鉴定胎儿性别。
其中,孕妇胡某、徐某等7人经胎儿性别鉴定后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案件中,顾某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发生地在香港,应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了说明。
法院认为,抽取血液是DNA检测的前提,属于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整体行为的组成部分。本案的部分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发生在内地,故完全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标签:
鉴定胎儿 判刑
责任编辑:
周舸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