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缙云4月16日电 ( 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县委报道组 朱映归 ) 今天下午,缙云开始拆除永宁·都市花园的违建阳光房。
本报刊发《缙云一小区楼顶违建多:阳光房,屡拆不止为哪般》(详见4月15日第8版)的报道后,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由分管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指导工作。缙云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阳光房整治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组,实地调查永宁·都市花园违建情况。
据了解,永宁·都市花园小区于2013年7月开始交房,目前260户开始装修,其中100户已经入住。交房后,该小区部分顶楼住户利用节假日进行违法抢建。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此前曾多次对该小区组织拆违,但仍有个别顶楼住户存在不同程度违建行为。
目前,缙云县开始全面整治永宁·都市花园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尽快处置到位。已责令相关业主立即停止一切违建行为,对7个重点违建户连夜进行约谈,并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拆的,缙云县将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当地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拆违集中月”活动,对全县面上违建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切实巩固“三改一拆”成果。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研究并细化完善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从源头上防范开发小区新的违建行为发生。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市民发现违建、车辆违停等现象,可以打开微信公众号“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jyzhzf)”,点击“微城管”版块,举报不良现象。执法队员将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前往事发地点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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