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0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黄宏)今天,上虞市民任某在家里休息,只听手机短信一响,显示银行卡上收到法院退还的709元诉讼费。当天,上虞法院的案款管理系统和绍兴银行完成对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目前全省已有50家法院诉讼费管理模块上线,到今年底,全省所有法院将全部上线诉讼费管理模块,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可以享受到退还诉讼费的便利。
到法院打官司,要先缴诉讼费。如果官司打赢了,诉讼费由对方承担或者不需要全部承担诉讼费,多出来的钱就要退还当事人。而传统的缴费和退款方式,导致退款成为一件麻烦事。桐乡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沈蒙岚说,如果当事人缴诉讼费时没写清案号,没留下联系方式,就很难查清是哪个案子的费用,也联系不上当事人。而就算能联系上当事人,退费时当事人要翻出各种凭证、找承办法官开证明,再到法院财务窗口申领,往往要花好几天。上虞法院做过一个调查,有90%的当事人不愿领小额诉讼费退款。这就导致法院应退的诉讼费长期积压,成了法院的一件“头痛事”。在“高峰”时,上虞法院曾经达到2648笔,涉及金额较大,积压时间则从10个月到22年不等。
为解决这一难题,从去年6月开始,省高院开发了诉讼费管理系统,使法院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和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在杭州、嘉兴等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试点运行。
“新系统运行后,缴款和退款方便了很多。”省高院行政装备处科长蒋巍说,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后,在法院诉讼费账户下会生成一个包含案件相关信息的诉讼费虚拟账号。当事人通过这个账号缴费,资金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这样就不会出现“案子对不上钱、钱对不上案子”的情况。案件审结并经过法官核实后,账号会主动退费。
江山法院自今年3月底启用新案款管理系统以来,到6月初累计收结退案款2367笔,共815万余元,其中办理退费187.9万元,518名当事人在家里就收到了法院的诉讼费退款。在桐乡法院,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拿到的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上印有二维码,当事人扫描二维码,可以查询案件办理进展信息和案款信息,退费和进账还有短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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