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1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龙轩 记者 王益敏)新购置的100多万元的路虎揽胜越野车,竟然有维修记录。昨天上午,温州龙湾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全国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汽车维权赔偿案,并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黄女士是丽水人,常在温州做生意。今年3月30日,她在温州新力虎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款售价104.8万元的路虎揽胜运动版越野车,并于4月1日付款提车。
之后,黄女士和家人一起开这辆车,到6月4日,已行驶1万多公里。这天,她在整理副驾驶室的储物箱时,竟然发现一份施工单,显示自己的新车曾在2015年3月25日更换过变速箱模块、排挡杆以及排挡杆周边线束。
黄女士说,之前在购车时,4S店并没有提到过这件事。
“一开始,工作人员说那不是我这辆车的工单,拿走了。我想想不太对劲,将工单拍了照片。”工单上清楚显示着车辆的底盘号、发动机号,正是黄女士的车。
在与4S店协商无果的情况下,6月29日,黄女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开庭时,4S店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相关负责人甚至表示,他们是在交车前对车辆进行售前检测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并进行了维修。
“黄女士在车上发现的那份工单,便是4S店将车辆曾经维修过的情况对车主的‘告知’。”4S店相关负责人说。
黄女士称,如果不是“意外”发现那份工单,新车维修过这一事实,自己肯定还一直蒙在鼓里。
昨天,龙湾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黄女士购买的汽车的行为,属于生活消费,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销售者应如实告知消费者。”承办法官说,更换变速箱控制模块这件事,肯定会对消费者决定是不是买这辆车产生很大影响,而4S店并没有这样做,显然属于故意隐瞒的行为。
另外,法院还认为,黄女士在车上发现的维修单,可以确定是4S店对车辆进行维修的记录。“车行隐瞒的行为,显然是为了更快地卖掉这辆车,所以,他们主观是故意的。”承办法官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构成了销售欺诈。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除了退车,车行还需赔偿黄女士3倍购车款,共计3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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