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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起个人不用再为单身证明跑腿 用证部门"公对公"解决
2015年09月21日 20:07:1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吴振宇
【摘要】 自9月22日起,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杭州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果有部门继续需要这项证明,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

  浙江在线杭州9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胡芸)今天,杭州市民政局正式发布公告,自9月22日起,除对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如果有部门继续需要这项证明,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不需要市民自己“跑腿”。浙江在线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包括杭州在内的全省11个市将在近日全面开始实施这一政策。

  用证部门还要证明怎么办?

  部门间“公对公”解决

  前不久,民政部通知明确规定,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未婚证明”、“单身证明”等。

  通知一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民政部不给开,办事部门又要求提供怎么办?”

  省民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浙江在线记者,“婚姻证明”办理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从而使当事人办事负担切实得到减轻。

  办理证明数远高于结婚离婚数

  取消单身证明是简政放权的体现

  “买房过程中不断要消耗时间、精力去反复开证明,到底有没有必要?”前不久就有网友在网上披露了购房过程中连续四次开具单身证明的经历。此前曾有市民质疑,很多单位部门办事不认结婚证、离婚证,却要求出具婚姻证明。

  记者从杭州市民政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去年,仅杭州市的婚姻登记部门就共计办理了逾12.5万余份此类证明,其中绝大部分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平均每天超过300份,开具此类证明主要用于贷款、买房、户口迁移、出国等用途。而与此同期,杭州市结婚、离婚登记数量仅为7.2万对和1.9万对,两者总和仅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七成。

  “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为简政放权、行政效能提升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说,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要求办事个人提供“单身证明”事实上原本没有必要,完全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完成,从而提高社会公众的办事效率。

  “简政放权的核心是政府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范柏乃认为,审批速度最快、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简,才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政府职能转型方向。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单身证明|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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