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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行政事业单位逐步推行垃圾分类 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2015年11月24日 08:54:20 来源: 温州网 诸葛芳芳 詹冬蕾

   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昨天,温州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即日起市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将逐步实行垃圾分类,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温州市已逐步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教育部门将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纳入“绿色学校”考核,同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参观教育基地等活动,目前温州市县级以上绿色学校已达到500余所。此外,温州市从2013年8月底开始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实施规范收运处理,从今年9月起开始启动餐厨垃圾(泔水)统一收置。

  据了解,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本月起逐步展开。市城管与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将启动在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设置分类垃圾桶的工作,单位每幢大楼、每个楼层以及个人都将按照生活垃圾科学分类放置不同垃圾桶。

  根据实施方案,每幢大楼放置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垃圾桶规格为120L或240L;每个楼层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垃圾桶规格为120L;各部门、单位内部办公室每人分发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只垃圾篓以及垃圾袋。个人的果皮、茶叶渣等由各部门、单位于楼层适当位置集中收集后,汇入大楼厨余垃圾桶内。

  此外,温州市还将在行政事业单位大楼附近设置垃圾收运点,此次共有38家收运点牵头单位。市行政中心、发展大楼、信访大楼、水利大楼、住建大楼收运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市级机关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在同一大院(大楼)办公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独立办公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会同该单位协调落实;其他各大院(大楼)有几个单位一起办公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落实。部门或单位附近已有公共收运点的,不再单独设置。

  据悉,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类垃圾桶。有特殊收运需求的部门、单位,可与属地环卫部门协商解决。根据实施方案,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在11月底将垃圾桶、篓放置到位,12月初开始投放。

标签: 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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