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转型升级组合拳的实施,及时制定了《浙江省专利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深化和拓展人大代表工作,组织开展“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情况”等主题监督活动,代表主体作用日益得到充分发挥……
刚刚过去的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法治浙江”建设大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全面落实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围绕重点科学立法
【亮点】去年12月30日,《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为省人大常委会当年的立法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深读】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更加注重地方特点和实践需求,围绕省委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决策推进,不断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制定的法规更加有效管用。据统计,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7件,批准20件。
每一件法规都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其中,《浙江省旅游条例》依法规范了旅游投资、市场行为、人员管理等;《浙江省审计条例》全面规定了审计工作体制和审计监督范围、方式、程序、权限等内容。
在加强立法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做好法规的清理修改,2015年,先后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8部法规。人大在主导立法方面的作用也不断加强,全年共有5件法规草案由人大方面提请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还分别于去年7月和9月作出决定,确定9个设区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
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配套性规定督促落实工作,在审查中对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意见,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还就16件法规相关条款督促政府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
直面问题强化监督
【亮点】去年12月在杭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在对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着重围绕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听取4个单位的情况报告,并通过现场投票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深读】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持续性和有效性,既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又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
聚焦重点,是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大特色:紧紧抓住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以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听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报告,并就1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审议意见;持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审查监督,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查出问题的解决……
一督到底,方能见实效。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一年接一年监督,跟踪问效。省人大常委会继2014年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审议询问后,再次就此开展专项监督;连续3年对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同时,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针对审计报告披露的23个已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闲置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织7个督查组,由常委会各副主任带队分赴各地,一对一把脉问诊,剖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实。
代表履职尽心尽责
【亮点】去年,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分组,赴温州、衢州、台州等地,采取分片包干、逐户走访等方式,对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人口进行视察核查,为省委精准施策、确保不把贫困现象带入“十三五”提供了依据。
【深读】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和拓展人大代表工作,着力健全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机制,广大代表成为推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力量。
代表联络站是我省人大工作一大亮点。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现有2600多个代表联络站的作用,推动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并继续开展担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省级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进站接待人民群众,组织各级代表定期进站联系接待群众,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纳米”。在此基础上,着力推进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目前全省已建设260多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初步形成代表联系群众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平台体系。
从“人大代表监督已治理的河”主题活动,到“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情况”主题监督活动,再到“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专题监督活动……各级人大代表踊跃参与,既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又展现了代表的履职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