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马丽红)“浙江各方面发展目前均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学术研究水平也比较高,已经具备建设高水平地方智库的条件。”省政协委员、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迟全华对记者说。
2016年浙江省两会召开在即,参加浙江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今天陆续前往驻地报到。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课题积极建言。迟全华等社会科学界别委员就提出建议,加快我省新型智库建设,突破阻碍智库建设发展的制度因素。
智库建设发展仍面临诸多制约
近年来,我省以社科院、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等为代表的主要智库,为浙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与此同时,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等机构也针对绿色经济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信息经济的建设了一批新型的研究平台,取得了显著成果。
迟全华等委员认为,随着形势的发展,浙江省智库建设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制约了我省智库的建设与发展。智库的重要意义和地位还没有受到普遍重视,智库资源配置理念和制度与智库运行特点及规律不尽相符。此外,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缺乏制度性安排等。
对此,包括迟全华在内的社会科学界别委员通过大量的深入调研,共同提出建议,浙江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我省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智库人才队伍
“智库的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围绕区域发展的重大和紧迫课题,为发展决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原党委书记、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费君清等委员认为,智库的功能决定了需要大量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参与其中,特别是交叉学科、前沿学科,需要一大批兼具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背景的智力资源。
委员们还特别建议,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调整事业单位编制时,不减少主要智库的事业编制,同意主要智库单位在编制数内自行设置和调整内设科研机构,相应变动由报批制改为备案制。建议省人社厅考虑适当提高主要智库高职称人员占比。
同时,委员们还认为,应由省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智库的领导,建立党委、政府研究机构与智库之间的合作及定期通报信息、开展课题招标制度,举行有关重大决策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研讨活动,加强供需双方的沟通交流。
经费管理不应简单参照行政机关
参与提出此项建议的委员希望省政府专题研究加快新型智库建设问题,解决若干阻碍智库发展的政策性问题并制定相关细则。
“目前,科研经费管理普遍重视过程管理,却通常没有充分评估经费使用的实效,也就是科研成果。”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等委员还着重指出,智库运行有其自身规律,科研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不应简单参照行政机关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委员们建议省财政厅积极推进智库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及报销制度。与此同时,合理配置智库资源,进一步发挥科研专项经费的激励作用。
社会科学界别委员们建议,省外事主管部门应该研究制定更广泛参与国际智库对话与交流管理办法,适应智库运行特点,包括放宽省级智库业务领导和科研人员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和智库对话活动的次数限制,简化科研人员出国(境)从事上述活动的审批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