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农业和农村界联组讨论中,委员们就农村养老保障、雾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等展开热烈讨论。 本报记者 吴煌 摄
浙江在线01月27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沈吟 李攀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2015年春晚,当这首改编自爱尔兰诗人叶芝同名诗作的歌曲唱响舞台,不知模糊了多少人的双眼。终有一天,你我都将老去。如何让每个人有尊严地步入老年,如何让养老问题不再沉重?今年两会,这个话题在代表、委员中再度引发热议。
一床难求VS高空置率
养老院也要供给侧改革
2015年7月,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指出,“十二五”期间,在政府强力推动下,全国养老机构的床位从5年前的230多万张,增加到500多万张,增加的总量相当于前60年的总和,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
近年来,我省人口老龄化压力持续增大,“养老”两个字再度成为两会热词。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我省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59万张。“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30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也被列入2016年省政府的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但一个调查数据却让人感到意外。《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末全国养老床位空置率达48%,其中北京空置40%至50%;上海空置30%至40%;在杭州和宁波,情况也不容乐观,空置率为40%至50%。
尽管养老机构数量不断上升、床位逐年增多,但入住养老院难的新闻时有所闻。为何一边“一床难求”,一边空置率居高不下,巨大反差的原因何在?
“目前养老机构的结构性问题十分突出,随着新的养老机构不断产生,床位空置现象短时期内还会出现持续飙升趋势。”省人大代表、宁波江东区嘉和颐养院院长董雅琴分析,不少新建的养老院地处城郊,而老人更愿意在家门口养老,不愿去与亲人相距遥远的地方“隐居”;有些养老院建设标准过分超前,打包收费,目标人群定位高收入群体,使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成为社会养老的边缘化群体;不少养老机构的环境和服务,与老年人家庭化、人性化的需求有差距。
针对这一窘境,有代表建议,应以提供与老年人需求相吻合的有效供给为目标,如创建“社区微机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养老机构的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床位也不是越多越好。”董雅琴代表表示,“社区微机构”就是位于家门口、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微’既指规模、也指投入,一二十张床位、几百平方米就能运作,由社区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
收费高低VS服务优劣
居家养老试试PPP模式
“再过几年,等我退休了,会怎么养老呢?”省政协委员、宁波市老年疗养院院长何雪玲看了政府工作报告后有感而发。在何雪玲委员看来,近些年政府大力新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实是倡导回归居家养老的一种努力。
我省出台的多项养老服务业政策也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9643”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
据省民政厅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老年人口数为1011万人,占总人口近20%,其中超过96%以上的老年人居住在城乡社区。目前我省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2万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30多年的民政工作经历,让何雪玲委员对养老问题有深度思考。她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大部分居家养老中心采用公办公营模式,带有纯公益性质,在人力物力上需要大量财政投入。虽然能保证收费维持在较低水平,但在运营中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如果全部改成民办民营,情况会如何?事实证明,目前大多民营养老院虽然发展较快,但困难重重。养老机构的前期建设投入和运营成本不是个小数目,企业为尽快收回投入,不得不提高收费标准,无法实现普惠。
何雪玲委员认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更适宜采用“公建民营”模式,这是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一种延伸。宁波市老年疗养院就采用这种模式,自负盈亏。“公建民营”有三大优势:一是价格利于低收入人群;二是利于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投入;三是提高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产业的积极性。
省政协常委、省民政厅副厅长罗卫红也持同样观点。“部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力量薄弱、功能单一、运营资金匮乏,和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存在不小差距。”她建议,加快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由原来着重补助服务设施建设转向补助运营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医疗机构、民间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市场需求VS人才奇缺
给护理人员多些尊严感
11年前,来自江西的李青,用多年积累的10万元资金,在杭州开出一家家庭式敬老院“爱心老年之家”。一路走来,最让她发愁的,莫过于专业护理员难招。
李青说,爱心老年之家大约有140位老人,其中70%是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亟需专业护理员。但是,目前养老院的22名护理员中,只有一名专业护士,其他都是50岁左右的农村妇女,她们大多只能做一些简单的照料服务。
过去几年,我省一直致力于推进专业养老队伍建设。2014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联动机制,如鼓励专业医师到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多点执业,将民办养老机构纳入护理类专业实习基地范围,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到民办养老机构实习实训,并给予实习实训补贴等。
去年省两会期间获高票通过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养老服务人员建设单独列出,明确了相关规范和要求,例如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实行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等,希望通过收入“杠杆”吸引更多人进入养老服务队伍。
“提高收入自然会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要保持一支稳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需要做的还有很多。”省政协委员、温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戴奕奕认为,一方面人力社保等部门要严格保障养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社会认可度高、有发展前景的行业才能真正留住人才”。
针对目前我省农村养老队伍发展暂为滞后,而空巢独居老人较为普遍的现状,省人大代表、杭州中医院肾内科主任中医师楼季华建议,我省可以探索邻里守望式的互助养老模式,培训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