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9日讯 2月29日上午10点,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3月1日起,宁波正式启动出租车行业改革。这标志着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这次改革,有两大亮点:取消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出租车运价调整,初略估算,平均每车次要多支付3元。
亮点一:取消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
根据《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汽车营运权应当逐步实行无偿使用。根据计划,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
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清算,包括有偿使用费退还和补缴。注意:退费范围和对象是指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已缴纳且缴纳到期日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出租汽车营运权证上登记的经营者,预计退费3487万元。缴费范围和对象是指营运权有偿使用费尚未缴纳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出租汽车营运权证上登记的经营者。
根据这份《清算方案》,仅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一项,财政每年将减少收入3500万元左右。这一政策的重要取向是打破计划经济时代的管控思路,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能够降低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经营成本,有助于提升行业运营服务水平和质量。
清算工作,计划3月初启动,5月底完成。
亮点二:调整为3公里11元,平均每车次要多支付3元
自2009年以来,宁波市区出租汽车价格实行3.5公里起步价10元,车公里价格2元,六年来城市交通结构、人工成本等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但基础运价一直未作调整,基础运价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2015年9月21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运价改革听证会,就两套运价听证方案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方案一为起步价11元3公里,车公里价格2.4元,中短距离出行运费低;方案二为起步价12元3公里,车公里价格2.3元,长距离出行运费低。
9月22日至25日,市物价局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10月份又分别向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政协经科委专题汇报听取意见。运价方案最终采纳多数人的建议,选定方案一。
详细为:起步价:由现行3.5公里10元,调整为3公里11元;车公里价格:现行每公里2元,调整为2.4元。夜间行车补贴费标准保持不变,其中等候费计价方式由四舍五入调整为满元计费。
另外,新的方案调整此前的政府定价制度,为今后的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的运价标准为最高价格,出租汽车经营者可根据运营成本、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自主合理选择运费下浮办法、完善油气运价格联动机制、放开部分特殊服务价格等。新的方案,3月1日起实施。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