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同大家亲切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三个没有变”,必将转化为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强大物质力量。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起来。以全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浙江来说,30多年来,始终巩固、发展好公有制经济的同时,积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在这一过程中,浙江人民以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创造了无数个第一:第一个小商品市场、第一座农民城、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
一批昂然崛起的浙商更是叱咤世界风云:马云,互联网“帝国”全球瞩目;鲁冠球,已成中美经贸合作“模范生”;南存辉,晋级光伏产业“重量级选手”;李书福,大手笔收购沃尔沃;宗庆后,坚守实体经济,品牌战略成绩卓然……如今,浙商创业创新的故事更是令人目不暇接:国产C919大客机下线仪式现场,出现来自浙江的供应商代表、西子联合控股集团董事长王水福的身影;万事利首次把具有文化价值的丝巾开发成金融产品,借由一条小丝巾,实现了文创、互联网和金融领域的三重“跨界”……
人们不会忘记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此次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所作的重要讲话,表明党的一贯立场,回应社会重大关切,这对非公经济人士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鼓舞,也必将提升全社会信心指数。
当前,我们应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围绕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服务;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我省要继续以“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为突破口撬动政府自身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再造民营经济新优势,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活力。继续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实现浙商回归投资规模逐年稳步增长、质量不断提升。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健全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机制、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机制、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制度等,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注重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
同时,致力营造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万紫千红总是春。可以预见,在春天的土壤中,非公有制经济必将盛开更加鲜艳的花朵,开创崭新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