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北京3月11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应建勇) 11日上午,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等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主持会议。
夏宝龙代表说,制定慈善法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同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慈善法出台后,必将进一步规范慈善行为,激发慈善组织活力,营造慈善社会氛围,推动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慈善法草案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强调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慈善法草案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把扶贫济困单列出来,专条规定国家对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和对扶贫攻坚的必胜决心。相信慈善法的出台,必将推动更多的慈善资源投向扶贫事业,推动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为全面建成“不落一人”的小康社会凝聚强大的社会力量。
王胜明、冯长根、杨卫、许江、邱光和、金长征、方青、林垂午、陈乃科、沈琪芳、王鸣、崔巍、瞿佳、郑雪君、陈海啸、胡季强等代表先后发言,对慈善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审议。11日下午,浙江代表团分组审议了慈善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