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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新华社客户端专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2016年03月13日 11:03:59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涂铭陈文广高洁)新一轮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难点在哪里、措施有哪些、成效如何,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接受新华社客户端专访,就立案登记制、司法公开、执行难和防范、纠正冤错案件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司改攻坚

  “这一轮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力度、深度和难度前所未有。”

  问:在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取得了很多成绩,突破了不少难点。您如何评价人民法院这一轮的司法改革?

  答: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涉及司法资源和司法权限的重新配置,是在动自己的“奶酪”。这一轮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力度、深度和难度前所未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目前,改革已初见成效,改革试点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全国法院形成了“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必将得到有效解决,法治中国建设将会迈上新的台阶。

  ——立案登记制

  “人民法院就是要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问:提起去年的司法改革,人们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印象十分深刻。请您谈谈为何要推进这项改革,效果如何?

  答: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法院于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当事人或律师只要把材料带齐,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就可以办理立案手续,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改革实行以后,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也给法官带来了很大办案压力,但是,人民法院就是要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案多人少

  “把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法官真正成为法官,可以大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问:立案登记制改革使全国法院的立案数量大幅上升,但法官员额制度改革使法官数量减少,这“一多一少”会不会影响改革的进行,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答:法官员额制和案件数量上升,在很多人看来是一对矛盾,但我们有破解矛盾的办法。我们通过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让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效能。改革试点法院的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把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法官真正成为法官,可以大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我们还通过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案件繁简分流、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手段,通过内部挖潜缓解办案压力,努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司法便民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

  问:如您说所,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把方便留给群众。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老百姓打官司更加方便,在很多法院可以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甚至扫二维码就能查询案件信息,让人耳目一新。您怎样看待信息化对于服务群众的作用?

  答: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了新的变化,我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慧法院”,通过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式、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我们也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坚持开展巡回审判,立足于多样化、有针对性的服务,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司法公开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问:我们观察到,近几年人民法院在提高司法透明度方面下了很大功夫,通过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的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为何如此重视司法公开?

  答: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司法公开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彰显现代法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我们把司法公开当作一个支点,通过它可以撬动人民法院的很多改革。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可以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公开审判流程,“晒”出司法文书,可以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司法公开意义巨大,我们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努力建设最透明、开放的人民法院。尤其是要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进一步加强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公布裁判文书已接近1600万份,是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数据库,我们还将不断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方便法律界人士和社会公众检索应用。

  ——公正司法

  “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就是要通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保障实现公正司法。”

  问:司法公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请问人民法院还有哪些举措保障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答: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就是要通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保障实现公正司法。我们还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管理,使法官的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即便一百年后也能倒溯核查,这样可以促进法官实现自我约束。人民法院还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当事人和律师的监督是对法官最有力的监督。这些都是促进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

  ——防止干预司法

  “从‘两个规定’实施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得到有力遏制。”

  问:对于老百姓而言,在一些案件尤其是“民告官”案件中,他们对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人员“打招呼”有顾虑。请问防范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规定效果如何?

  答:为保障司法公正,去年中央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落实办法,细化实施举措,要求全国法院严格贯彻执行。从“两个规定”实施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得到有力遏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好“两个规定”,保障法官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司法。

  ——预防、纠正冤错案件

  “随着这一轮司法改革,冤错案件会越来越少,一旦发现,我们会及时纠正。”

  问:实行终身负责制之后如果再出现冤错案,法官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答:改革后,法官对案件质量要终身负责。错案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法官办错案件当然要负责,关键是要看错案的原因,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法官故意违法审判,徇私枉法、枉法裁判,那就要依法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如果有重大过失,也要承担责任。对错案,法官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否承担责任,将来要由法官惩戒委员会来认定并提出惩戒建议。如果纯属对法律法规理解的不同,没有超出专业认知范围内的通常理解,按照国内外通行的惯例,法官虽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能力评价、职业发展中要承担后果。我们完全可以相信,随着这一轮司法改革,冤错案件会越来越少,一旦发现,我们会及时纠正。

  ——破解执行难

  “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

  问:执行程序被称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一些当事人赢得了官司,但是却遭遇“老赖”,无法实现权益。对此,人民法院有哪些措施?

  答:“执行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如完善网控功能体系,连通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实现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功能,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已公开曝光“老赖”330多万人;实施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担任重要职务等进行全面限制,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坚决依法制裁,根据情节进行司法拘留或刑事处罚。这些“组合拳”有效缓解了“执行难”。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参与采写:熊琳、郭沛然、朱翃、陈斌杰)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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