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温州市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日前出台。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温州将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扁平化、一体化的新型审批制度。
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是我省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我市此轮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是在学习、总结嘉兴试点的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根据新出台的《温州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将实行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把原来由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下放一批市级审批权限为重点,充分赋予县(市、区)审批权限,基本实现县级与市级审批同权;同时,加强县(市、区)审批承接能力建设,优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高效审批机制,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权力放下去,还得接得住。市级相关部门将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轮换实习等方式,着力提升区、县(市)审批承接能力。各县(市、区)政府也将加强审批承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配套机制,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
另外,我市还将建立下放事权集中办理制度,下放到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并纳入全市行政审批网络监管平台,实行全过程跟踪和督查;建立市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对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事权,下放后不利于统筹管理和综合平衡、不利于准确高效执行的事权,以及仍需进一步下放的事权,将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清理、调整和公布。
今年9月底前,我市将初步形成可下放至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权目录,经市政府审定后集中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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