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最新突发  正文
温岭鞋厂坍塌事件责任人被公诉 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016年03月28日 11:09:0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摘要】 2015年7月4日,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佛陇工业区的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发生房屋坍塌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徐福林。温岭市人民法院已于今日正式受理了徐福林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案。
事故现场(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3月28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李洁 首席编辑/赵洁)记者从温岭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于今日正式受理了徐福林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案。

  2015年7月4日,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佛陇工业区的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发生房屋坍塌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徐福林。

  根据起诉书指控,2010年年初至2012年期间,徐福林在未经过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厂房建设,未经勘察和委托设计,自行确定建造形式和结构要求,并为获得发泡机机器冷却和消防用水,未经荷载计算擅自在屋顶建造水池用于蓄水,使厂房建筑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2015年7月4日16时许,厂房因楼屋面荷载过大,钢结构承载力不足,致使房屋结构体系失稳造成厂房坍塌,致使14人死亡,多人受伤。倒坍厂房价值人民币1702800元。

  第二天,徐福林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涉案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徐福林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存有事故隐患的劳动安全设施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首席编辑 赵洁

标签: 事故 鞋厂坍塌 温岭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