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裴萍芬户的违建仍屹立不倒。记者包敦远摄
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包敦远)象山县晓塘乡新厂村的党员裴萍芬,担任村妇女主任一职。1999年,她在自家住房院内违章搭建棚屋,从事机械模具生产,甚至被村民举报后,当地“三改一拆办”也没有及时予以拆除。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4月,象山县印发的《象山县拆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严格做到逐人自报、逐人登记、逐人签名确认,若无违法建筑的,实行“零违建”报告,若有违法建筑的,党员干部必须作出自拆承诺。
5月11日,记者来到现场,一间大约50平方米的建筑,非常突兀地矗立在裴萍芬家的小楼一侧。举报人指着违建墙外的沟渠说:“这里填水塘建房,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影响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围墙外沟渠的水质也是一天比一天黑,一天比一天臭,到了夏天,蚊子苍蝇多了,更加闹心。”
记者还看到,裴萍芬家的院墙内堆积着不少铁质的材料,材料周围锈迹斑斑。举报人介绍,这间建筑不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而且在违建中私自搞起经营,属于违规办厂,轰鸣的机器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在企业运行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的直接排入沟渠,有的混着雨水排入附近的农田,污染了周边环境。”举报人说,村干部不应该带头违反“三改一拆”政策。
举报人带着记者来到一片菜园,与裴萍芬家仅有一条村道之隔。“前段时间下大雨,厂里的废水、废渣都冲到了菜园里,这菜真的不敢吃了。”令举报人疑惑的是,在村民举报后,相关部门仍没有对违建进行拆除,“难道村里的党员、村干部可以不执行‘三改一拆’吗?”
5月11日上午8时15分,记者联系了负责这项工作的晓塘乡副乡长潘阳,潘阳回复说,他去县里开会了,不知道会议什么时候结束,估计回到乡里也要傍晚了。记者只能将看到和听到的几个主要问题,编辑成短信发给潘阳,希望他当日能给出书面答复。
当天下午,潘阳给记者发来了“晓塘乡新厂村有关情况的说明”,这份“说明”称,晓塘乡新厂村妇女主任裴萍芬户,于1993年经审批在集体宅基地上建造农民住房,土地总面积166.8平方米,建筑占地113.21平方米,并于1997年由国土部门确权。但裴萍芬于1999年在自家住房院内搭建起约50平方米的棚屋,从事机械模具生产,属存量违建。
不久前,乡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后,就立即介入调查,并对裴萍芬违规办厂的问题,进行了谈话笔录,还发放了搬迁通知书,要求她在限期内拆除违建。就“限期搬迁并拆除违建”的说法,潘阳还致电记者作出了进一步解释。潘阳说:“目前,裴萍芬厂房里的机器已经开始搬迁,违法建筑也要求她在本周内自行拆除,如不拆除,将予以强拆。”潘阳说,乡政府在督促做好裴萍芬户违建拆除的同时,会举一反三加强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继续深化“三改一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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