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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发文:涉学生及幼儿个人荣誉评选不采用网络投票
2018年05月22日 14:44:13 来源: 浙江在线 编辑 陆遥 纪驭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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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发布《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明确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

  近年,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在校园内外呈现泛滥趋势,“刷票”更会对学生和幼儿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通知》称,网络投票引发的刷票、拉票行为导致投票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容易诱导学生投机取巧、助长功利之心,与学校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网络投票过程中的拉票行为严重干扰了学生和家长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各级各类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务必考虑其全面育人的价值,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加强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刷票、拉票行为。

  《通知》规定,各学校在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校内社团和班级自行举办的活动,为调动本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应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要加强对网络投票活动的监管,对投票来源和票数增长情况进行跟踪审查,确保投票行为真实有效。

  《通知》提出,还应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并与社会团体组织加强沟通,涉及学生和幼儿的微信、QQ等网络投票活动,应事先征得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幼儿园)要引导家长和学生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面向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标签: 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社会培训机构;投票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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