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湖州 正文
德清全力推进“标准地”试点改革
指标明晰带地出让,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
2018年01月08日 08:16:27 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张骥鸿 通讯员 刘波

  1月2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大会。这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当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的大会,让全省人民深受鼓舞。

  今年,恰逢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已是浙江经济转型发展的“加速器”和“助推器”,也是未来要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

  在这次会议上,德清关于“标准地”改革试点的探索,被列为典型,供全省各地参考。德清县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场始于去年8月,以颠覆供地模式、招商模式、服务模式等为核心内容的“标准地”试点,扩大了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资项目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外延,具有破冰意义。

  遴选两宗“标准地”

  1月3日,一个来自浙东南温岭的国土部门考察团,在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德清高新区环城北路南侧、伟业路东侧一处占地35814平方米的工地。

  这是浙江启聚实业有限公司的施工现场。大小货车“扛着”建筑用材陆续进场,工人们分批将建材卸下,一幅热火朝天的景象。一年半之后,一座科技创业园将在这里拔地而起。

  去年8月31日,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官网上,挂出这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9月29日,浙江启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标,顺利拿下这块土地。

  这一切似乎没什么特别,但这块地的“身份”着实引起不少人的兴趣——这是我省首块“标准地”。

  其实,当初这则土地出让公告,已经引起各方关注。因为与以往相比,这份公告对于用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的要求,新增加4个指标:土地产出、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境标准。

  带着这样的标准出让工业用地,尚属全省首例。

  “以前投资项目,主要以招商引资为主,我们多与政府部门接洽。”浙江启聚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柏林表示,像这样“明码标价”让项目“进门”,是第一次遇到。

  尽管如此,张柏林仍拍手点赞。因为短至3个多月时间,这个项目已然落地开工。“换做以前,项目引进、手续审批到正式开工,起码要半年到一年时间。”

  在首宗“标准地”出让仅仅一天后,去年9月30日,德清又发布全省第二宗“标准地”出让公告。去年10月31日,纳奇科化妆品有限公司成为这宗60亩工业用地的“主人”。

  推动土地节约利用

  什么是“标准地”?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所谓“标准地”,就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指标给予明确,带地一起出让。

  部分指标,诸如建筑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在以往招商引资土地出让中,已有提及。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产出标准等,则在“标准地”改革中全新亮相。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12月底,德清出台的《“标准地”试点德清县实施方案(送审稿)》中,相关指标已经有明确数据来支撑。

  比如,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400万元/亩以上;能耗标准要求,德清高新区不大于0.45吨标煤/万元增加值,其他区域不大于0.5吨标煤/万元增加值;产出指标要求,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以上。

  当然,这项改革也让多方受益。

  对县域发展来说,它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打个比方,一家年税收预估在1500万元的企业,如果想要100亩地,就不符合‘亩均税收30万元以上’这一项。一方面,让企业拿地要‘量入而出、适度消费’,另一方面推动企业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亩均税收。”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企业来说,土地相关指标精细化、透明化,拿到“标准地”后,经相关部门“一窗受理”后就可直接开工建设,待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即可,跳过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真正做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

  试点逐步覆盖全县

  不过,在推进“标准地”试点过程中,德清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去年8月的省政府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德清率先探索开展“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

  面对无成熟经验可循“标准地”制度,德清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誓将改革进行到底。德清成立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德清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多次与省级部门对接,为试点工作打下基础。

  稳妥完成前期准备后,德清开始寻觅合适的土地。作为德清承接“大好高”项目的平台,有着连片工业用地的德清高新区,成为理想之选。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在高新区22平方公里范围内提前做好区域能评、环评的基础上,遴选地块、确定产业、明确标准,完成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指标的制定,最终于去年8月底推出全省首宗“标准地”。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总结一些问题,比如有企业觉得部分标准制定得过严,后续监督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完善。今年,德清计划在高新区全面推广这项试点。一旦运作成熟,将向全县铺开。”

  针对“标准地”试点等改革,德清县委书记项乐民在1月2日的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上表示,德清将坚定不移地高举改革开放大旗,扛起全面深化改革重任,全力推进“标准地”试点等改革,用实际成效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标签: 标准地;试点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