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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小学教师可评“教授”职称了 人社部权威解读职称制度改革
2017年02月16日 11:31:11 来源: 都市快报 魏奋

  浙江在线2月16日讯 今年伊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很多人关注。

  昨天,《人民日报》又刊登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对《意见》的详细解读,再次强调,今后评职称要“以实绩论英雄”;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破除“评聘脱节”。

  职称考试不用考英语

  是不是就不用学英语了?

  今后评职称,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当然,不作统一要求,并不是说大家可以不用学外语了。人社部专技司司长俞家栋说:“随着我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国际交流也日益增多,都对人才的外语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仍然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外语。”

  这次职称改革确立的一个导向是,评价人才要用品德、能力、贡献来评价,而不仅仅是靠一些论文、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等。要让工作称职的人能够评上职称,让那些努力干工作的人、有贡献的人能够评上职称。

  破除“评聘脱节”

  要对职称评定进行科学评价、注重实绩,必然要求对评价机制进行创新。

  以往职称评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评聘脱节”现象。即评职称的不是用人主体、用人主体恰恰没有评职称的权限。大部分的职称评定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委会基本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评委会。这导致评审人难以深入一线了解观察被评审人,久而久之形成了唯论文、唯资历等现象,也间接催生了“学术造假”、“花钱发论文”等不正之风。

  “评聘脱节”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困扰。

  只看职称或论文聘用来的人才可能并不符合实际用人需求,而工作实绩突出的人才,却因评不上与其能力相称的职称而发展受限。

  谁来评价?谁为主导?

  人社部表示,职称制度改革将从两方面着手改进。

  一方面,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即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另一方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即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同时,还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要享有平等待遇。

  接下来,国家还将出台多个职称系列的配套改革细则,具体指导改革实践。

  浙江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在职称评比上,浙江省刚刚完成一项改革——

  2016年6月,浙江省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今年1月,来自中学、小学、学前、职教、特教等学段的132名教师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本月,他们又通过了公示,即将获评正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里的“教授”职称——而此前,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

  这是浙江省职称制度改革迈出的一大步。

  接下来,浙江省还在考虑,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为主的职称系列,继续按照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淡化资格、强化聘任”的思路,特别是深化卫生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评审权限,最终实现单位的完全自主评聘。改革在实施中将尽量考虑与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形成配套同步,强化“人”与“事”的关系,兼顾部门行业的具体情况。

  对于企业人员为主的工程职称系列,相关改革将以评价标准为引领,委托成熟的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按照“先行业标准、后职业标准、再岗位标准”,制定完善行业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采用社会化评价的方式,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承接评审工作,并规范发文发证流程,最终实现业内评价。

标签: 职称;职称制度改革;评价;评聘;专业技术人才;浙江省;权限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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