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杭州武林壹号一套300多平方米豪宅 今早被强制腾房
2018年05月24日 14:53:3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滨法

  浙江在线5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滨法)5月24日一大早,杭州滨江法院去武林壹号强制腾房,发生了什么事?这套被强制腾退的房子,300多平方米,背后是一个婚外情的故事。

  她严重车祸期间

  男人认识了别的女人还给了3000多万元

  原告是小金(化名),她与被告阿化(化名)于2004年相识,相恋4年后在2008年结婚。

  2014年,小金发生严重车祸。在她住院期间,她的丈夫被告阿化与被告小丽(化名)结识,并发展为婚外情。

  期间,阿化多次赠与小丽财物,仅2014年6月至11月间,阿化共赠与小丽现金3050余万元。

  小丽用这笔钱款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武林壹号公寓,购买价格为2038万余元。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可擅自处分

  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2016年3月,原告小金以被告阿化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阿化赠与小丽的赠与行为无效,且返还原告小金现金合计3400万元。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阿化未经妻子小金同意,擅自赠与被告小丽3050万元,该处分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赠与行为无效。

  因此,滨江法院判决确认被告阿化3050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小丽将上述款项返还小金。

  拒不履行判决

  法官多次上门劝说

  但是,小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列义务。

  小金没办法,于2017年7月11日向滨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滨江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

  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小丽应当返还小金3050万元。

  据了解,接下来小丽名下位于武林壹号的这处300多平方米的房屋,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5月24日进行的是评估拍卖前的评估腾房。

  目前整个房屋由小丽、其子、小丽父亲及保姆居住。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滨江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工作,劝说被执行人小丽自行腾退。但小丽坚持认为当初是阿化自愿赠与的,而且她和他还生下了儿子,就算分手也应当把房子给儿子,一直拒绝腾退。

  5月24日,滨江法院上门强制腾退。

  7:20,法院工作人员集合;

  8:00,工作人员到被执行人所在小区;

  8:20,被执行人父亲和一亲戚被带走,几分钟后其父亲配合开门;

  8:30,搬家公司进场,被执行人父亲、保姆带着小孩离开。

  截至发稿,执行仍在继续。

标签: 共同财产;被告;法院;原告;婚外情 责任编辑: 金英磊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