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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校花和男友非婚生子 6年后失去孩子抚养权
2019年02月14日 15:13:04 来源: 青年时报 记者 郑舜 通讯员 钱俊皓

  衢州的方婧(化名)在18岁时,跟大自己10岁的陈旺(化名)一见钟情,两人非婚生育了两个儿子。

  最近几年,陈旺事业有成,便觉得自己跟方婧间的差距太大,想要分手,并起诉争夺两个儿子的抚养权。

  近日,衢州衢江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案。

  方婧是95后,念书时一直是学校里的校花,但她初中毕业后便辍学了。

  85后的陈旺,毕业于某985重点大学的工程设计相关专业。

  2013年,在春节期间的一次聚会中,方婧与陈旺相遇并一见钟情。认识第3天,两人就同居了。

  不久,方婧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当时只有18岁,无法登记结婚。

  2013年12月,方婧生下大儿子陈晨(化名)。

  2015年,两人有了小儿子陈曦(化名)。

  其间,陈旺忙着在杭州经商办公司,并逐渐在杭州站稳了脚跟。

  方婧则把孩子送到了衢州农村,交由其父母帮忙照看,自己则在衢州城里帮人开店。

  两人也一直没去进行婚姻登记。

  随着时间推移,陈旺发现,方婧平时不是沉迷于网络游戏,就是与小姐妹一起上歌厅,且觉得跟方婧间越来越难以交流。陈旺多次提醒方婧多学点东西提升自己,多花点时间放在培养孩子身上。可方婧不以为然,还责怪陈旺对自己漠不关心,高高在上看不起自己。

  2018年12月6日,陈旺将方婧告上衢江法院,要求判令非婚生子陈晨、陈曦随他一起生活。方婧见陈旺提起诉讼,也比较淡定,但她终究舍不得过去的那份情感。

  前不久,衢江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方婧表示自己在陈旺和两个孩子身上投入了许多感情,再多的钱也是买不来的。现在两个孩子一直都由自己的父母帮带,如果全被陈旺带走,恐怕父母一下子也承受不了。

  人民调解员和承办法官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从2019年8月起,两非婚生子均随陈旺共同生活,由陈旺抚养成人,并由陈旺承担抚养费用;陈旺支付方婧带孩子的辛苦费10万元、精神补偿费15万元;方婧对两个儿子有探视权;儿子上学后,方婧有权要求孩子在寒暑假期间随自己生活,陈旺负有协助义务。

标签: 调解;结婚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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