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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值!这名男子盗窃75元食品换来9天拘留
2017年09月04日 11:26:35 来源: 金华晚报 记者 胡哲南 通讯员 陆潇雅

  8月底,贵州32岁男子朱某来永康找工作,为饱口福,朱某三次“光顾”超市偷走总价值为75元的食品。在第三次动手时,朱某被店主抓了个正着。朱某因盗窃被永康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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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同志,有个小偷来我家超市偷东西被我抓住了。”8月29日19时03分许,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邱先生报警电话。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并将朱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据朱某交代,8月28日22时许,他走到云三路一家超市,观察到超市没有人注意自己,就从货架上偷了一瓶白酒、一个鸡腿、一包饼干藏在口袋,到超市附近的树林里将偷来的东西吃完。29日10许,饿着肚子的朱某再次来到这家超市,观察到店员坐在门口,店里又没几个顾客,便再次偷了几样吃的东西到小树林“销赃”。傍晚时,没吃晚饭的朱某,第三次到超市偷东西吃,可刚准备将东西装进口袋就被店主发现抓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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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店员在整理货架时发现商品对不上号,把情况汇报店主后,店主查看了店内监控,发现朱某的盗窃行为。便守株待兔,等朱某再次来超市偷东西时将其抓获。永康警方友情提醒:中大型超市应配置摄像头和安排店员在超市内巡查,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标签: 超市;店主;永康;盗窃;行政拘留;总价值;货架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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