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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永康公安三级入手破除“调解难”
2018年06月24日 07:00:10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卞一夫

  浙江在线6月24日讯(通讯员 卞一夫) “化解一件、稳定一片、平安一方”。近年来,永康市公安局发挥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传承创新“枫桥经验”,三级入手建立“大调解”格局,让“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在永康落地生根。

  在处警中,民警很多时候遇到的是一些民间纠纷,这些纠纷看似小事,处理不好却可能引发大的治安乃至刑事案件。为把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永康市公安局力争在处警过程中就地解决,消除隐患。

  今年2月的一个夜晚,永康市公安局接到一起纠纷警情,辖区象珠镇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民警迅速开展针对性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民警发现女子涉嫌醉酒驾驶,检测后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3mg/100ml。最终,男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7天,而女子则因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夫妻双方被依法处理之后,也冷静下来,积极面对现实。最终,民警在依法处理案件的同时,也巧妙化解了家庭矛盾。

  永康市公安局11个辖区派出所都建立了人民矛盾化解驻所调解室,调解“主力军”由拥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调解员、律师等人员组成,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15天快处快办,警民联手快速解决。对已经调处完毕,存在矛盾反复、激化可能的案件,及时进行每月回访、持续跟进反馈,建立一案一档。

  去年,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辖区有两户年过七旬的孤寡老人多次打来报警电话,原来,这两户老人是邻居,平日里就经常闹些小摩擦。后来,其中一户老人在改造厨房时,将烟囱管道进行迁移。油烟的排放影响了另一户老人的居住,双方在口角之余,甚至动起了手。民警和调解员先后10余次上门进行调解。根据双方诉求,一次次制订解决方案,最终在事发6天后,矛盾双方达成和解。

  永康市拘留所成立矛盾化解中心,法官、司法调解员常年驻所,构建了多元矛盾化解工作机制,配合日常的“文武结合”人员矫治、管理形式,大力推进被拘留人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有案必调,调必尽力,力求化解。除了常规的调解操作外,永康市拘留所还通过每周3次开讲的思行堂课堂助力矛盾化解。

  郦某因不愿支付父母的赡养费和医药费被告上法院。案子判决后,郦某因拒不履行而被依法执行拘留。在拘留所内,管教民警与其沟通谈话,并专门组织了一堂《赡养VS诚信》的法律道德专题讲座,通过详实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郦某认识自己的错误。最终,郦某当场表示将依法履行义务、尽心赡养父母。很快郦某就履行了义务,同时也被依法提前解除拘留。

  永康市公安局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让身处两地的调解双方借助网络“面对面”沟通,有效减少了申请执行人的奔波之苦,便民又高效。


标签: 调解;化解;矛盾;民警;永康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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