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入选全国法治县市创建先进单位
2018年06月26日 09:47:25
来源:
金华日报
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发布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表彰了422个县(市、区),浙江省共15个县(市、区)入选,浦江县是我市唯一一家。
近年来,浦江县创新普法模式,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培育“江南第一家”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立塔山公园、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特色普法阵地。组建普法宣讲团,以“普法十进”为抓手开展法治宣讲,累计宣讲3000余场次,受众20万余人。搭建法律服务微信塔群,通过微信塔群每月超28期普法内容发至全县所有机关、水晶园区、乡镇、村塔群,覆盖干部群众3.8万余人,解答咨询700余次。浦江普法微信公众号已连续45周进入全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19次(连续10次)进入全国微信影响力排行榜。
与此同时,浦江县把治水拆违作为基层法治实践的大平台,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进行查处;依托“江南第一家”168条家规,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树正气、立家规”活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健全站点工作制度,实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和水晶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三个一”:一块牌子、一个窗口、一项导引,431个公共法律服务点“三个一”:一块牌子、一个公示栏、一个法律服务资料架。
据了解,浦江县自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以来,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7个,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省级民主法治村亮牌提升。
标签:
浦江县;民主法治;普法;普法办公室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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