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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稀有动物 两嫌疑人被抓
2016年12月16日 04:31:06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养小猫小狗已经不稀奇了,还有人喜欢养小猪、养老鼠啥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并不是所有的小动物都可以养,有些动物是禁止买卖的。最近,平湖有一名女子带了一些稀有动物,要坐车去桐乡,刚进客运中心就被请去了派出所。

  “我们接到车站安检人员的报警,说有一个女孩子携带了鳄鱼、蜥蜴、蜘蛛等动物进站,还有一条绿鬣蜥和一条红尾蚺,这都是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办案民警说道。小姑娘姓徐,只有21岁,河北秦皇岛人,年纪轻轻,胆子倒不小。那么,徐某带了这批动物去桐乡干嘛呢?“她说是用来表演的,就是带着动物到酒吧里面去表演,正好路过我们平湖。”

  徐某交代,她是从一个微信卖家那里买的这批动物,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不得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警方经过侦查,锁定了卖家在黑龙江的落脚点。平湖警方连夜赶到了黑龙江,在当地森林公安的协助下,抓获了微信卖家姜某,同时查获了大量稀奇古怪的动物,包括蜥蜴、蛇、鳄龟等。

  姜某今年34岁,黑龙江大庆人,他是一家宠物店的老板。照姜某的说法,他从小就喜欢动物。后来,他从动物爱好者逐渐发展成买卖另类动物的老板,从网上购买了蛇、蜥蜴、蜈蚣等少见的动物进行倒卖,甚至有些还是外来物种。“绿鬣蜥是南美洲的,红尾蚺是哥伦比亚的。这些都是人工繁殖的,跟野生保护动物应该不搭嘎的吧。”姜某辩称。

  “这类动物的话,即使是国家允许饲养的,也需要办理相关的养殖证件。如果说是国家不允许养的,那肯定就是不能养的。而且这些动物都是比较危险的,像他饲养的蜈蚣、鳄鱼,如果不小心放到外面,将会对周边的环境、人员安全带来影响。”办案民警说道。

  目前,姜某、徐某因为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这些罪名成立,一般要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小新说:喜欢什么动物不好,非得去倒腾国家保护动物,而且这些都是有相当大的危险性的。万一放出来伤害到了人,这个责任就大了。


标签: 宠物;稀有动物;违法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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