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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猛如虎 时刻警惕不松懈
2018年06月29日 08:29:1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赵晨 潘叶萍 通讯员 盛凯芸 杜西西

  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增长,网络交易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陷阱不断。冒充银行网站,利用网友聊天套信息,甚至通过自设的“报警电话”来骗取客户的密码信息……面对近日频频出现的网络诈骗现象,广大群众应该如何防范?今天,让我们通过几起案例进行解读。

  案例一

  5月25日上午,油车港镇的黄先生在一个叫“转转”的二手交易平台看中一台标价为1500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由于黄先生在平台账户里的钱不足1500元,便给卖家留言,将自己的微信号留下,让卖家加微信好友联系。卖家不一会儿就加了黄先生的微信,通过微信发送了一个寄快递的小视频和物流单号给黄先生,黄先生也将1500元转账给了对方。后来,卖家又称还需要50元的运费,黄先生也按照对方要求又转账了50元。

  不久,黄先生查询物流单号发现没有任何物流信息,想要再联系卖家时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黄先生才知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案例二

  5月30日下午,嫌疑人拨打王江泾镇王先生的电话,称第二天上午9时到办公室定一下合同内容,事主误以为是物业徐总。

  5月31日8时30分,嫌疑人再次拨打王先生电话称,自己和老板在一块儿,想给老板包个红包,但身上只有现金,在办公室不方便给,便向王先生借5000元。王先生按照“徐总”的要求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提供的农业银行银行卡转账5000元,转账过程中,支付宝系统提醒谨防诈骗无法转账,嫌疑人让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至银行卡,王先生通过微信向对方农行卡转账5000元。后嫌疑人再次拨打王先生电话称,领导嫌5000元金额太小,还需要5000元,嫌疑人连续多次拨打王先生电话。

  直至王先生到物业碰到徐总,才得知徐总并没有打电话借钱这一说。

  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 李越明律师: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受害人在未核实交易事实和交易对象的情况下,轻易相信诈骗人员,并通过网络汇款的方式转账给对方,造成自己或单位财产的损失。

  李越明律师提醒广大群众,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为避免在网络中上当受骗,大家在工作生活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不要轻易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通讯、存款等信息。第一个案例中,受害人将自己的微信信息主动提供给对方;第二个案例中,受害人的通讯信息在被骗前都已经被对方获取。诈骗人员正是在获取受害人信息的前提下,对受害人进行网络诈骗行为。

  其次,不要轻易相信,不要轻易转账。网络上面对的都是虚拟的人,当需要汇款时,对方提供的信息,甚至对方是谁,都要经过核实,尤其是单位的财务人员,要尤其重视,一般要求通过电话向对方核实身份及转账事由、金额等信息。

  最后,要及时报案,及时处理。受害人感觉自己可能已经上当受骗时,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诈骗人员的银行账户、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同时,应第一时间通知银行或支付第三方,中止交易并锁定对方账户,将损失降至最低。

标签: 案例;转账;网络诈骗;信息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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