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绍兴皋埠镇坝内村一名电动车骑行人命丧变型拖拉机车轮之下
2018年01月04日 15:23:00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记者 胡诚浩

  近日,在越城区(高新区)皋埠镇坝内村一条村道上,一名电动车骑行人命丧变型拖拉机车轮之下,当事司机竟称自己毫无察觉。

  这起事故发生在2017年12月27日早上7点35分左右,当时附近村民只见到了躺在血泊中的电动车骑行人徐某,却没有见到肇事车辆。村民报警之后,高新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调查,骑车女子徐某已当场死亡,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关于肇事车辆的线索。

  在现场,民警没有找到这起事故的目击证人,该路段也没有道路监控,民警只好四处排查其他监控点位。在附近一户人家门口,民警看到了一路监控正对着门口的村道,监控视频也大致拍下了事发经过。

  “当时一辆蓝色的变型拖拉机和这辆电动车同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辆电动车突然倒地,驾驶员头部被变型拖拉机右后轮碾压,但事故发生后,变型拖拉机驾驶员没有停下来。”民警初步怀疑,变型拖拉机驾驶员涉嫌发生致人死亡事故后肇事逃逸。

  由于这辆变型拖拉机牌照不清,民警无法第一时间联系驾驶员,只能根据其行驶轨迹,一路追查到一处采石场。

  民警赶到这处采石场调查,发现这辆变型拖拉机已满载石料离开。民警继续通过监控追查发现,这辆变型拖拉机曾多次在平陶公路上出现,又多次消失,等再次出现时,车上的货物已全部卸下,又成了一辆空车。

  随后,这辆车又回到事发地附近,驾驶员将车停在停车场后,骑着一辆摩拜单车回家。正在附近调查的民警觉得此人与肇事司机很像,立刻将他拦下。对于自己一天的行驶轨迹,驾驶员刘某不否认,但是听说自己撞死了人,刘某说什么也不相信。

  但是,民警很快在他车子右后轮和挡泥板上提取到了部分人体组织,并与死者的血迹进行了DNA比对,已初步证明,这辆车就是肇事车辆,而刘某就是肇事司机。

  不过,对于自己肇事逃逸的说法,刘某却觉得很冤枉。“我的车开起来‘突突突’,很响,当时是否压到了人,我压根就不知道。”刘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属于肇事逃逸。

  目前,警方已将刘某刑事拘留,其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新闻链接:变型拖拉机也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很多是由四轮农用运输车,即现在的低速载货汽车改装而来。这些车辆采用多缸柴油发动机作动力,动力大,速度快,外廓大,装载多,备受农村交通运输从业者青睐。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拖拉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绿牌”就是农用拖拉机的专用牌照。但目前的情况是,变型拖拉机大多用来跑运输。它和普通货车相比“优势”明显:载重高、驾驶员准入门槛低、年检成本低、违法成本可以忽略。但是“变拖”却是事故多发车辆,少数“变型拖拉机”超载、超速、“黄标”,变成公路“隐形杀手”。目前针对“变拖”的执法比较尴尬,农机部门有权监管源头,却不能上路执法;交警部门能上路执法,却无法监管源头。

标签: 民警;监控;电动车;行驶轨迹 责任编辑: 金英磊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