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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方案出台 每台政府补助15万元
2018年04月26日 09:09:46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记者 钱峰

  每台电梯政府补助15万元,业主还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试点小区管线迁移费业主“免单”……昨天,记者从越城区住建局获悉,越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本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范围为:塔山、府山、蕺山、北海、城南、稽山、迪荡7个街道。每个街道明确1个备选试点项目,再从中选择2-4个正式试点项目。今年10月底前,至少有2个试点项目实际竣工(其中老城区1个)。

  越城区有关部门在学习借鉴周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对备选试点项目现场踏看,进行可行性论证。书面征求备选试点项目业主意见,确定2/3以上产权人书面同意且无明确反对意见的单元作为正式试点项目。

  正式确定为试点项目后,由全体业主(或经认可的业主代理人)作为申请对象,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加装电梯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联合审查通过后,区规划部门正式启动行政许可程序,并将经联合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在改造电梯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电梯建成并通过验收后,由申请人落实电梯的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保养单位签订合同。使用前,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为推进这项民生实事,越城区成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规划、国土、建设、财政、消防、质监、环保、综合执法和相关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解决加装电梯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职能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加装电梯相关工作,配合试点工程顺利推进。

  对试点项目由区财政给予15万元/台的补助,涉及管线迁移所需的费用由各管线单位承担,今后扩面阶段管线迁移费用另行商定。业主还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标签: 电梯;补助;加装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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