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受访人提供)
来自热线:前些天傍晚,我妻子开车经过常台高速新昌出口附近的104国道时,汽车左前轮突然陷入马路上的窨井内,无法动弹。当时是下班高峰期,造成交通拥堵。交警到来后,认为是我们开车不慎,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我认为窨井盖本来就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有破损,否则车轮不可能陷入窨井内,事故产生的损失应该由道路管养单位承担。我希望责任单位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再发生相同的意外事件。近日,新昌市民周先生给晚报热线88880000打来电话。
记者核实:周先生说,事情发生在12月7日傍晚5点50分左右,他妻子开车下了高速后,正常行驶在老104国道石柱湾路段,突然传来“啪”的一声,方向盘无法转动。他妻子下车查看,发现左前轮陷入道路中间黄线旁边的窨井内。
“这起事故,造成车辆摆臂、叶子板损坏。虽然损失不大,但起初交警部门说要我们承担全部责任,而我们并不认同他们的看法,因为是窨井盖存在维护保养不及时的问题,才导致车轮中招。经过交涉,交警出具了一份事故证明,让我去找市政部门。”周先生说。
从周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看,这个窨井盖由钢筋和水泥浇筑而成,水泥已破碎,剩下一些钢筋条。“其实赔偿车辆损失是小事,我更希望把这一安全隐患消除。因为窨井内是直径1.6米的管子,一旦有人坠入,后果不堪设想。”周先生说。
新昌市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接到周先生的反映后,及时派人到现场查看。从现场看,该窨井盖应该是大型车辆压坏的,导致周先生妻子的车轮陷入。目前,他们已更换了铸铁材质的井盖,同时愿意赔偿周先生的损失。“这些井盖都是道路修建时统一安装的,当时考虑到铁质井盖容易被人盗走,就采用了复合材料的井盖,但(质量)可能要差些。现在路面监控多,小偷也很少惦记井盖了,我们计划逐步更换为铸铁井盖。”该负责人说。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新昌市政部门已赔偿周先生450元车辆损失费。周先生也希望市政部门加强日常巡逻,及时消除道路上的安全隐患。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