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昨日台州市区6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
2017年01月25日 08:58:51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记者李平

  浙江在线1月25日讯 昨日是农历民间的黄道吉日,不少市民选择在这一天进行“谢年”。不过,有些市民不顾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等不良后果。

  昨日凌晨起,不少市民就是被此起彼伏的爆竹声从睡梦中惊醒,之后便一直不得安睡。

  记者从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当天,市区公安部门共行政拘留违法燃放人员6人,其中椒江区5人,台州经济开发区1人。

  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继续沿用2016年版《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仅为5天,即“除夕、除夕前一天、大年初一、初八、正月十五”。

  对此,我市相关部门从春节临近开始,就部署了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宣传禁放规定和安全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在限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并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管理。

  但是,对于烟花爆竹燃放禁令,仍有少数市民存有侥幸心理,顶风燃放。

  “针对可能存在的侥幸现象,我们依据当地风俗,特地安排人员在凌晨1点到早上6点进行重点巡逻,对还未燃放的进行劝阻,劝阻之后,仍继续燃放的对其进行处理。”椒江海门派出所副教导员陈鹏介绍,当天他们查处了3个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最早的一个是凌晨1点50分在椒江东枫山路发现的。”

  记者从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去年全市共有245人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春节期间的禁燃期燃放的,少数是清明期间,而平时的不多。”台州市公安治安支队教导员邢国良说。

标签: 烟花爆竹;市民;违规;教导员;通告;限制;公安局治安 责任编辑: 金晨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