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温州通报10起村社换届违法违纪案件 有人现场砸十万
2017年04月14日 08:49:23 来源: 温州都市报 吕进科

  温州网讯 昨天,市村社换届办对近期查处的10起村社换届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予以通报。这是近一个月以来第三次通报。

  据市村社换届办介绍,3月25日,我市已率全省之先全面完成村社党组织换届;4月12日,已有3096个村完成村委会换届,完成率57.29%;已有4635个村完成村民代表推选,完成率85.77%;已有217个社区完成居委会换届,完成率56.96%;已有314个社区完成居民代表推选,完成率82.41%。

  市村社换届办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时刻绷紧正风肃纪这根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选风选纪,确保村社换届风清气正。一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零例外、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二要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不管涉及谁,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即便发一根烟、一块钱进行拉票都要严查到底;三要加大换届纪律宣传教育,继续大张旗鼓宣传“九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走村入户、短信微信、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提醒卡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换届纪律,确保人人知晓,入心入脑,确保村社组织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同时,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选准选好村社带头人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抵制村社换届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维护良好的村社换届秩序,珍惜手中的权力,选好当家人。

  10起村社换届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1 瑞安市云周街道马头村林某某破坏选举秩序案

  案情简介:2017年4月4日下午,瑞安市云周街道马头村村民林某某因对自己参选村民代表落选一事心怀不满,酒后到村办公楼吵闹,砸毁水壶、水瓶等物,并攻击殴打村支书林某,造成林某受轻微伤。

  处理结果:2017年4月10日,瑞安市公安局对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4日处罚。

  2 瑞安市云周街道少埠村郑某某寻衅滋事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19日4时许,瑞安市云周街道少埠村村民郑某某为发泄对连续3届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叶某某的不满,加上之前的私人恩怨,指使孙某某在少埠村村民中心一楼广场墙边摆放两只写有“叶某某你全家死光”等侮辱性词汇花圈辱骂叶某某,给村级组织换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处理结果:2017年4月9日,瑞安市公安局对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对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3 瓯海区娄桥街道社叶村金某某等人散播谣言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27日15时许,瓯海区娄桥街道社叶村村委会选举投票时,村民金某某通过手机微信散布谣言,在其微信群“百句一集团有限公司”里转发照片,并发布未经证实的“两个当事人都是在村里竞选主任的”等语音;15时许,吴某某通过手机微信散布谣言,在其微信群“端午划大龙”、“塘下村公众群”里转发照片,并在“端午划大龙”群里附上未经证实的“社叶选举候选人2个对刺,刺倒一个在抢救”等文字;当日16时许,林某某通过手机微信散布谣言,在其微信群“珍惜友情”、“戴蒙州、鞋阿勇、麻建旺...”里转发照片,并附上未经证实的“选举候选人2个对刺,刺倒一个在抢救”等文字。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8日,瓯海公安分局对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对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对林某某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4 平阳县鳌江镇塘东村陈某某、陶某某破坏选举秩序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24日下午,平阳县鳌江镇塘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村民陈某某、陶某某在投票后站在投票箱旁不肯离去,并煽动其他村民通过掀桌子、推倒遮阳棚等方式破坏选举现场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4日,平阳县公安局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陶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5 乐清市虹桥镇河深桥村陈某某破坏选举秩序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24日下午,乐清市虹桥镇河深桥村进行村民代表推选,推选进行了一个小时左右后,该村村民陈某某酒后赶到选举现场,发现绝大部分户代表已完成投票,见机刁难村选委会,借口不等他一起投票,与村选委会主任发生争执,并将装有选票的投票箱扔到窗户外面,致使选举中断,破坏了选举现场秩序。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5日,乐清市公安局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6 苍南县赤溪镇林某某破坏选举秩序案件

  案件简介:2017年4月6日,苍南县赤溪镇下门村举行村民委员会选举,在各票箱尚未送达龙沙社区计票点汇总时,下门村村民林某某等多人到选举计票点喧哗吵闹。当天17时许计票结束后选举公告前,林某某等人以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林某甲未及时通知选举为由,找林某甲交涉,在解释过程中,林某某等人情绪激化,在赤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及镇派出所民警均在现场劝导的情况下动手殴打林某甲,致使林某甲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处理结果:2017年4月6日,苍南县公安局对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7 龙湾区永中街道王宅村王某某破坏选举秩序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26日晚,龙湾区永中街道王宅村村民王某某,为了造成王宅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王某甲贿选的假象,在永中街道王宅村路边向王某乙支付1500元,并要求其在选举中将他家中的五票都投给王某甲(每张选票300元)。后因王某乙的父亲不同意,王某乙向王某某退回了其父亲三票的900元。

  处理结果:2017年4月1日,龙湾公安分局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 浙南产业集聚区天河街道天津村王某某破坏选举案

  案件简介:2017年4月6日11时许,浙南产业集聚区天河街道天津村在召开村民代表推选会时,该村村民王某某闯入会场并在会场吵闹,破坏损毁选票箱,严重破坏该村选举的正常进行。

  处理结果:2017年4月6日,浙南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9 乐清市盐盆街道东园村王某某不正当竞职行为案

  案件简介:2017年3月27日下午,乐清市盐盆街道东园村在村办公楼前的道坦里组织“自荐人”竞职演讲,自荐人王某某在演讲过程中当场拿出10万元承诺保证金,承诺当选后将建设农贸市场;并承诺向乐清市政府申请免去土地转让等1000万元的费用,若做不到,没收承诺保证金。

  处理结果:2017年3月27日,乐清市盐盆街道取消了王某某的村民委员会“自荐人”资格。

  10 泰顺县罗阳镇上舟垟村董某某拉票案

  案件简介:泰顺县罗阳镇上舟垟村党支部副书记、原村委会主任董某某作为村委会主任自荐人选之一,为达到当选目的,在选举日前,以亲自或委托他人打电话等形式向部分选民拉票,并让以上选民将身份证的照片通过微信等方式传给董某某或中间人用于办理授权委托投票。

  处理结果:2017年4月5日,泰顺县纪委对董某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7年4月6日,泰顺县罗阳镇取消董某某的村委会主任自荐人资格。

标签: 行政拘留;选举;简介;换届;处罚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