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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买烟为幌 骗走37条“中华”
2018年02月26日 14:15:47 来源: 温州网 通讯员 叶其念

  温州网讯 近日,苍南一男子以亲戚结婚需购买一批高档香烟为幌,从一烟酒行骗走37条“中华”香烟,价值1.8万余元,转手卖出后用于赌博,挥霍一空。2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批准逮捕。

  1月10日下午,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周女士报警称, 1月8日下午自己经营的烟酒行被人以购买香烟为由,诈骗37条“中华”香烟,价值1.8余万元。经查,案发当天下午,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周女士经营的烟酒行,称亲戚结婚需要购买一批高档香烟,钱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见是一笔大买卖,双方谈妥价格后,周女士热情地将37条“中华”香烟准备好,让老公曾先生提着香烟陪着该男子到银行ATM机转账。该男子在ATM机将1.8余万元购烟款转到周女士的账户。看到银行的转账回执单后,曾先生误以为这笔钱已经到其妻子的银行账户,便将37条“中华”香烟交给对方。直至1月10日下午,周女士发现这钱还没有到账,方知被骗,遂向警方报案。

  接报后,民警着手展开调查。通过大量的走访和视频监控,民警发现44岁的苍南当地人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布控,2月9日晚,民警在灵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当天下午和曾先生一起到ATM机转账后,利用ATM机转账钱要过24小时才到对方账户的时间差,于当晚一人来到ATM机操作,撤销了这笔转账交易。此后将所骗得的香烟卖到平阳县,获得赃款1.8万元用于赌博,挥霍一空。王某原以为拿着朋友的银行卡进行转账操作,民警很难追查到自己头上的,没想到还是很快就落入法网。案件破获后,警方积极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思想工作,告知法律政策,阐明利害,促使其悔悟,动员积极退赃,争取宽大处理,王某家属在权衡利弊后进行退赃。

  2月24日,王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近年来骗子的骗术层出不穷,群众平时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要以实际资金到账情况为准,以免受骗上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标签: 香烟;犯罪嫌疑人;烟酒;苍南;民警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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