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遇破坏营商环境行为请拨12388 市纪委监委将查办
2018年02月28日 09:50:15 来源: 温州网–温州晚报 通讯员 温季轩

  温州网讯 对企业“刷存在感式”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涉企服务被动应付,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如遇这些问题,请拨打12388。日前,温州市纪委监委专门设立了营商环境问题举报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上述举报电话。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今年“新春第一会”上部署的重点工作。紧随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机关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市委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并对照要求,对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拉清单、列条目,分解责任,细化举措。日前正式推出的营商环境问题举报平台就是其中一项举措。

  举报平台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的七类问题,向社会广泛收集线索,并将对这七类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严肃查处。市纪委监委表示,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性质恶劣以及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典型案例一律通过媒体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处室(站所),一经查实,一律列为年度“万人双评议”不满意处室(站所)。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还将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过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确保为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如遇这七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请向市纪委监委举报:

  1.在对企业执法过程中“刷存在感”、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的。

  2.未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在涉企服务中随意拖延、被动应付、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的。

  3.在落实涉企优惠政策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刁难企业、推诿扯皮或以各种理由致使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地的。

  4.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向企业乱收费、“吃拿卡要”以及其他干扰企业日常运行和损害企业利益的。

  5.在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无故不启动、不推进、不落实,或者对投资者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的。

  6.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

  7.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企业的。


标签: 纪委;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杨静涛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