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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 浙江出台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17日 09:58:10 来源: 浙江发布

  构建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

  学校举办者应当按规定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以学校名义指定学生购买或者向学生直接推销保险产品。

  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

  鼓励各种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

  构建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的支撑体系

  在中小学推广法律顾问制度。

  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建立健全学生人身伤害和涉校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吸纳社会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学校安全事故民事赔偿纠纷。

标签: 学生;学校;安全;学校安全事故;安全隐患;暴力行为;相关部门;校...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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