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丈夫赠与第三者21万元 妻子能否追回?
2021年03月15日 09:14:28
来源:
天目新闻
近日,江苏镇江。汤女士发现丈夫崔某某有了外遇,并私下给了第三者李某某21万元,索要无果后,汤某某将两人告上法庭。
丈夫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21万元赠与第三者,这一行为是否有效?
《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非日常生活需求开支中,夫妻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后,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决定。
法官表示,被告丈夫没有经过配偶的同意,将比较大额的财产转移给了婚外的异性,这是违背夫妻的忠实义务的,而对于接受财物的一方来说,这种行为也有违公序良俗和公共道德,所接受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应当予以返还。
标签:
共同财产;公共道德;法典;婚姻
责任编辑:
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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