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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案卷牵出隐藏问题
——温州市瓯海区通报一起冒领举报奖励费违纪案
2021年08月18日 07:33:09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颜新文 应瑛

  浙江在线8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颜新文 应瑛)近日,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在对该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检查”时,就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后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执法案卷进行了重点抽查。为什么对案卷高度重视?在上一轮的区委巡察中,该局的案卷就暴露出大问题。

  去年10月,瓯海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工作。巡察组进驻近一周,区应急管理局却迟迟未提供执法案卷,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为确保巡察工作如期开展,巡察组向该局下发整改建议书。建议书下发后第二天,该局应急监察大队便如数将一箱箱执法案卷搬到了巡察办公场所。

  执法案卷明明都在,为何迟迟不肯提供,这背后有什么秘密?巡察组决定将执法案卷作为突破口,全面了解该局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情况。

  面对海量的资料,巡察组从行政罚没款案卷入手进行倒查,“行政罚没款有个自由裁量的范围,容易发生问题”。很快,巡察组就发现,虽然行政罚没款自由裁量没有问题,但部分案件对应支出的举报奖励费较高。经过对领取奖励名单的进一步梳理,巡察组发现,梧田街道原安监所临聘人员张惠敏,蟠凤村村民黄某、蔡某涨等人的名字,出现频次尤其高。

  巡察组在向张惠敏了解相关情况未获进展后,会同区纪委区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再次进行询问:“据了解,你和黄某、蔡某涨等人先后多次领取举报奖励费,共计3万多元……”

  “我就领了一部分,其他被监察大队的拿走了……”张惠敏眼看问题隐瞒不住,只好如实交代。

  经调查证实,2015年起张惠敏先后3次将自己在巡查中发现的企业违规存放危化品之事,以其表兄弟黄某、蔡某涨和朋友吴某雷之名,向原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戴钱宝申请举报奖励。审核人员戴钱宝明知系虚假举报,仍予以审核通过,致使张惠敏借用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冒领了1.6万元奖励费。

  此外,巡察组还发现戴钱宝于2016年先后2次套取举报奖励费1.5万元,用于发放加班补贴及支付零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费。

  2020年12月16日,张惠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12月23日,戴钱宝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近年来被镇街临聘人员冒领的举报奖励费11.5万元被全部退回。

  该案也暴露出相关举报奖励办法存在的问题:如未对领取举报奖励费人员的身份审核把关等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在巡察组的建议下,区应急管理局重新修订下发《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堵上制度漏洞。

  瓯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群:

  本案中,张惠敏、戴钱宝等人在冒领举报奖励上之所以能钻空子,既因为个人廉洁自律的底线失守,也因为审核把关存在形式主义,制度设计存在漏洞,致使举报奖励制度偏离了设置的初衷。这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有贪必肃、防微杜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标本兼治,督促相关党组织紧抓问题整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漏洞。同时,还要及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做实做细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

标签: 巡察组;奖励;执法案卷;制度漏洞 责任编辑: 牟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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